[新聞] 兩類土地贈與免稅 有條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周前 (2024/12/18 11: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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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土地贈與免稅 有條件 2024-12-17 23:2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RLy7og 兩類土地贈與免稅,有條件。示意圖。記者李定宇/攝影 政府對於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農業用地提供免徵贈與稅優惠,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 這些免稅措施在受贈對象與計算方式上有所不同,公設保留地免稅對象僅限贈與配偶及直 系血親;農業用地則擴大至贈與兄弟姊妹,都能適用。 高雄國稅局提醒,兩者適用對象及規定不同,民眾規劃贈與時應留意規定,以免因不符資 格而遭剔除免稅資格,甚至還可能須補稅。 https://reurl.cc/74MAA5 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與農地免稅條件 國稅局解釋,農業用地的免稅受贈對象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 父母,範圍較廣,但須在列管期間五年內,維持農業使用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而公設保 留地受贈對象僅限配偶及直系血親,其贈與金額是計入總額後再列為扣除額,無列管期間 ,但須提供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及土地登記謄本。 舉例來說,小張在2024年計劃將名下的農業用地(公告現值1,500萬元)及道路用地(公 告現值1,000萬元)贈與妹妹小花,並申請免徵贈與稅,小張也提供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 的證明文件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經國稅局審核,小張的農業用地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因此核定免課贈與稅,且 其公告現值1,5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另一塊道路用地,因受贈對象為妹妹,不符都市 計畫法規定,須按贈與總額1,000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元後,乘以10%稅率,核定應繳納 贈與稅75.6萬元。 國稅局提醒,民眾在贈與農地或公設保留地時,需確認受贈對象是否符合免徵條件。同時 受贈農業用地須自受贈日起五年內繼續農業使用。此類贈與稅申報案件可使用跨局申辦服 務,便利民眾辦理。 國稅局也表示,新市鎮特定區內因配偶或直系血親間贈與而移轉土地,可免徵贈與稅,或 是水源特定區土地,以及水庫蓄水範圍、海堤區域、河川區域及排水設施範圍內的土地, 若贈與對象為直系血親,亦可享免稅優惠,但需列管五年。 國稅局也提醒,過去曾有發現民眾,假藉贈與公設保留地給配偶或直系血親、適用都市計 畫法免徵贈與稅,若經國稅局調查認定是取巧安排移轉其他應稅財產,認定為租稅規避, 將可依相關法令規定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321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4493093.A.A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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