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非自願賣屋 可享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周前 (2025/01/02 11: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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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賣屋 可享優稅 2025-01-02 00:5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非自願離職出售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的房地,必須同時符合兩大前 提,才能適用優惠稅率20%。第一,須在工作地點購屋設立戶籍並實際居住;第二,需因 非自願離職或因職災終止勞動契約。 房地合一稅制下,若交易持有兩年內房地,稅率45%,逾兩年未超過五年,稅率為35%,超 過五年以上才適用20%以下稅率。 不過為避免錯殺無辜,財政部針對非自願因素而須交易 持有五年以下房地,符合一定條件,可免落入重稅範圍,仍以20%計算房地合一稅,其中 包含調職、非自願離職。 非自願離職必須符合兩大要件。首先,賣方或其配偶必須在房地所在地辦理戶籍登記,並 實際居住於該處,且該房地不得用於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第二,賣方需符合《就業保 險法》規定的非自願離職條件,例如公司倒閉、關廠或縮編等情況,或因職業災害符合《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而終止勞動契約。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6293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6.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5788301.A.2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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