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途變更起造人 暫免契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5/01/07 09: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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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變更起造人 暫免契稅 2025-01-07 01:31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原本的建商將興建中的建築工程讓與他人繼續建造未完工部分。雲 林縣稅務局表示,興建過程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當時,尚不必申報繳納契稅,但建造完成 後,在取得核發使用執照日起60日內,一定要記得申報契稅。 受到原物料價格高漲、營造業缺工等因素影響,不少中小型建商紛紛脫手。稅務局表示, 近日接獲民眾詢問,原興建房屋但因資金不足,想變更房屋起造人,將興建中的建築工程 讓給他人繼續建造未完工部分,是否應報繳契稅? 依規定,建築物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 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執,應由使照所載的起造人申報納稅;若建築物在建造完成 前變更起造人,可申報免徵契稅。 稅務局強調,如有應報繳契稅,未於期限內申報者,每逾三日,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 ,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1.5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725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6214400.A.5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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