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屋主注意!3月24日前沒提出申請 房屋稅恐要多繳四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5/01/08 1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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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注意!3月24日前沒提出申請 房屋稅恐要多繳四倍 2025-01-08 10:5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ZZ2oma 圖為房市示意圖。圖/永慶房屋提供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下稱2.0新制)從2024年7月起實施,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 持有三戶以內房屋者,須在3月24日前設立房屋戶籍,才能享1.0%或1.2%的自住稅率,否 則將依3.2%至4.8%的非自住稅率課徵,與自住用稅率最大將相差4倍之多。 台南市財稅局提醒,2.0新制旨在提高多屋、空置或未有效利用房屋的稅負,稅率由 1.5%~3.6%調升為3.2%~4.8%,若在2024年6月30日前已適用自住稅率但尚未辦理戶籍登記 者,須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以免喪失優惠。 囤房稅2.0上路後,戶籍設立在哪也是一大學問,財稅局解釋,因新成屋或是總樓層數愈 高的房屋,評定現值較高,若再乘上高稅率,房屋稅額勢必更高,因此,同樣是自住房屋 ,建議可優先選擇現值較高的房屋來設立戶籍,以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稅金就會比 較節省。 同時,新制鼓勵將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財稅局指出,以下條件將可適用優惠稅率, 包括房屋供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使用,稅率1.2%;房屋出租供住家使用且租賃所得達一 般租金標準,稅率1.5%~2.4%;委託包租代管契約滿一年且符合租金標準者,適用1.5%的 單一優惠稅率,並免計入非自住戶數。 財稅局提醒,出租房屋欲享優惠稅率,須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3月22日前, 須檢附租賃契約申報,並於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同步列報租金所得,方能適用相關優惠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7582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6309114.A.D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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