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停車場證享優稅 留意效期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周前 (2025/10/23 10: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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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證享優稅 留意效期 2025-10-23 02:0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地價稅優惠不是永久有效,停車場登記證過期就得重辦。台中稅務局提醒,原本按停車場 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停車場登記證核准使用期限屆滿,但仍繼續作停車場 使用,若登記證已到期卻未換發,將不再適用停車場優惠稅率,必須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 課稅。 依《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私有土地若依停車場法取得停車場登記證,並設置供公眾使 用的停車場,納稅人可申請按每千分之十的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比一般土地最高每千分 之五十五的稅率低上許多,等於省下可觀稅額。 不過,稅務局也提醒,這項優惠並非永久有效,必須依主管機關核准期限內合法使用,若 未依規定更新登記證,優惠資格就會中斷。 稅務局指出,停車場登記證核准使用期限屆滿後,地主必須重新向交通局申請換發新的登 記證,並在當年度9月22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經審查核准後,才能在次年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若未能及時換發,或土地用途變更為非停車場使用,將自期限屆滿或用途變更的次年起, 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率將提高至每千分之十至五十五不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903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61187275.A.C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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