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配偶贈與房地 別忘繳契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4周前 (2025/05/09 09:5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配偶贈與房地 別忘繳契稅 2025-05-09 01:4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配偶彼此贈與土地或房屋時,地方稅務機關提醒,雖有稅賦優惠空間,仍須依規定完成申 報與繳稅,像土地增值稅可選擇延後課稅,但並非真正免稅;契稅則無豁免規定,若疏忽 未繳,恐面臨補稅與怠報罰鍰風險。 稅務局提醒,夫妻間贈與土地時,可選擇是否當下課徵土增稅,若選擇「不課稅」,只是 延後課稅,等到未來土地轉售給第三人時,仍需一併補繳原先未繳的土增稅,且將以贈與 前的原始取得地價為課稅起點,可能導致稅額增加。 舉例來說,阿其(化名)在2011年買入甲地,公告現值1萬元,2016年贈與配偶小美(化 名)時選擇不課稅,小美2024年將土地出售時,計算土增稅的基準仍是2011年的地價1萬 元,而非贈與時的1.5萬元。 若夫妻間贈與房屋,雖在夫妻間免徵贈與稅,但仍須繳納契稅。稅務局表示,契稅稅率為 契價6%,並應於契約成立日起30日內由受贈人報繳,逾期未申報者,每超過三天將加徵1% 怠報金,最高不超過1.5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2753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6755974.A.94C.html
文章代碼(AID): #1e7M66bC (tax)
文章代碼(AID): #1e7M66bC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