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繼承公設保留地 免遺產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周前 (2025/05/15 10: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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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公設保留地 免遺產稅 2025-05-15 01:4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繼承而移轉,可免徵遺產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應留意被 繼承人「死亡當時」的土地使用分區,如果繼承時就已是公設保留地,則可免遺產稅;但 繼承時不是,後來才變更使用分區,就不能自遺產總額中減除。 台北國稅局表示,根據《都市計畫法》,若被繼承人遺留土地,在其死亡當時即屬公共設 施保留地,申報遺產稅時可主張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是否符合資格,關鍵在「死亡當時」 土地使用分區,而非事後才變更。 所謂公共設施保留地,是指都市計畫範圍內,預留供政府或公用事業機構未來取得的土地 ,或已闢建但尚未完成法定取得程序的用地,且須非由私人或民間團體投資開闢。國稅局 強調,只要在繼承人死亡當時即已編定為公設保留地,即可適用免稅;若是在死亡後才劃 設,即不符規定。 舉例來說,老張2025年1月過世,家屬申報遺產稅時提出台北市政府核發的都市計畫分區 使用證明書,主張兩筆土地A、B為公設保留地,公告現值分別為A地1,000萬元、B地2,000 萬元。 國稅局查核後發現,A地早於1991年即編定為保留地,符合規定,可自老張遺產中扣除; 但B地是在老張死亡後的2025年2月才變更為公設保留地,因此這2,000萬元不能免遺產稅 ,仍應計入遺產總額。 國稅局表示,土地是否屬於公設保留地,必須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分區狀況為準,納稅人 申報遺產稅時,應主動確認土地現況,並備妥證明文件,以維護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4019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8.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7277338.A.F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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