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檢查今年房屋稅繳了沒? 6月6日開始加收1%滯納金
快檢查今年房屋稅繳了沒? 6月6日開始加收1%滯納金
2025-05-30 15:2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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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提醒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截止。翻攝自財政部臉書
2025年期房屋稅開徵已至最後期限!財政部提醒,由於5月31日適逢假日,繳納期限順延
至6月2日截止,雖然6月3日至5日也屬遲繳期間,但尚不加罰滯納金,自6月6日凌晨起,
將開始加徵滯納金,每逾三日加罰1%,最高可達10%,甚至可能移送強制執行。
房屋稅可使用各項電子化或自動化繳稅管道,財政部提醒,包含ATM、晶片金融卡轉帳、
行動支付、信用卡繳稅等,最晚可於6月5日24時前完成繳款不須加徵滯納金;但便利商店
繳稅須留意每筆限額3萬元,且繳完稅後務必索取並妥善保存交易明細與加蓋店章的繳款
書收據聯,以保障自身權益。
今年適逢「房屋稅2.0」新制上路首年,影響層面廣泛。自住房屋與出租房屋的稅率經重
新調整,納稅人若資格未符或未及時申報,將無法適用優惠稅率,稅金可能大幅上升。
根據新制,自住房屋須符合「未出租營業」、「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全家名下
最多三戶」三大條件,方可享有優惠稅率。符合者需於6月2日前完成申報,經核准後會重
新開單並展延繳納期限,已先繳者也可申請退稅。
出租房屋則須區分為三類,一是租金達一般標準的住家用房屋,二是包租代管住宅,三是
公益出租及社會住宅,前兩類須主動申報,否則也無法適用優惠稅率;公益出租與社宅則
由稽徵機關依內政部資料自動核定。
財政部也呼籲,若民眾因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可於繳納期限內申請分期(最長36
期)或延期(最長1年)繳納,且不加計利息,以減輕負擔。
財政部提醒,尚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應立即向所在地稅務局補發,或透過網路、行動裝
置、超商條碼等方式完成繳稅,千萬別因一時疏忽而遭加罰滯納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7502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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