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設地全額抵遺產稅 有條件
公設地全額抵遺產稅 有條件
2025-06-10 02:2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若在繼承遺產時需繳納的遺產稅超過30萬元,卻因手頭現金
不足一時無法繳稅,可申請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不過必須符合一定要件,
才能全額抵稅,尤其要留意劃設為公設保留地時間點,以及取得方式。
依規定,若該筆保留地是在被劃設為公共設施前,就是被繼承人所有,或是在劃設後由繼
承取得,且這段期間未曾因買賣、贈與或拍賣等方式轉移持有,就可以該筆土地全數價值
抵繳遺產稅。
至於何時被劃設為公共設施,則以地方政府核發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日期為準。
台北國稅局說明,公設保留地是指政府在都市計畫中,為未來建設道路、公園、停車場等
公共設施而預先劃設的土地,雖然土地仍登記在私人名下,但受限於用途限制、無法自由
使用,導致實際市值與流動性偏低,對於繼承人來說,經常無法直接變現來繳稅。
因此「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提供一項轉圜機制,讓符合條件的保留地可抵繳遺產稅
,減輕納稅壓力。
舉例來說,納稅人老陳的父親早在1946年買下位於台北市的一筆土地,後來在1973年被公
告劃設為「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老陳在2001年因繼承取得該筆土地,期間並
未曾轉讓。
近期老陳辦理父親遺產稅申報,應繳金額達150萬元,名下僅剩這筆保留地資產,由於該
土地符合法定條件,老陳可以全額抵繳遺產稅,順利免去現金籌措壓力。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954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9519114.A.8F7.html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