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售繼承房屋 兩步驟計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周前 (2025/06/25 10:2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出售繼承房屋 兩步驟計稅 2025-06-25 01:0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若出售透過繼承取得的房屋或土地,可透過兩步驟計算應繳 納稅款。第一步是先判定是否屬房地合一稅案件,第二步是判斷適用稅率,如果為連續繼 承,持有期間可併計。 北區國稅局指出,只要被繼承人是在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不動產,就適用「房地合一稅制 」,須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若屬於連續繼承情況,稅法允許將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有助 適用較低稅率,減輕納稅負擔。 舉例來說,小宏(化名)的父親在1985年購買一處不動產,位於新北市,登記在父親名下 ,2019年2月父親去世,該不動產轉由母親繼承。2022年5月,母親過世後,該房地再由小 宏繼承,同年7月,小宏以新台幣600萬元將該不動產出售給買方林先生,並完成所有權移 轉登記。 首先,要先判斷是否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範圍,因小宏母親是在2019年繼承取得房地,屬 於適用房地合一稅案件,小宏出售該房地時,需申報個人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解釋,申報方式上,小宏的成交價格為600萬元,扣除原始取得成本約230.92萬元 (包含公告土地現值220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10萬元,經物價指數調整後計算),再減除 仲介費、規費等合理費用30萬元,實際課稅所得為339.08萬元。 至於適用稅率,因屬於連續繼承案件,小宏可將父母兩次持有期間合併計算,自1985年購 屋至2022年出售,合計超過37年,適用房地合一稅最低稅率15%,應繳納稅額約為50.86萬 元。 國稅局提醒,只要出售的是屬於房地合一稅制範圍的不動產,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 記的次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287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0818435.A.EED.html
文章代碼(AID): #1eMrw3xj (tax)
文章代碼(AID): #1eMrw3xj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