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銀行保管箱別這樣用!他猝逝家人開箱全傻了:都要課遺產稅
銀行保管箱別這樣用!他猝逝家人開箱全傻了:都要課遺產稅
2025-07-03 16:10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 /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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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示意圖。圖/AI生成
為安全防盜 ,許多人會租用銀行保管箱,存放重要物件,珠寶首飾、黃金、外幣。資深
地政士表示,如果都是珠寶黃金都是個人的沒問題,但千萬別把太太嫁妝、兒女們彌月金
飾或是長輩們寄放珠寶黃金也放在一起,否則當保管箱承租人意外往生時,可能就會面臨
遺產稅問題。
最近有一例,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一位民眾生前租用了一個銀行保管箱,
日前民眾發生意外身亡,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0條規定,保管箱內物品視為遺產,繼承
人必須會同國稅局辦理開箱點檢、登記。
由於管箱存放什麼,子女及相關繼承人並不知道,會同國稅局辦理開箱時,像是坊間購買
「盲盒」一般,充滿了緊張情緒,因為保管箱裡的貴重物品,都是國稅局課徵遺產稅的標
的。
開箱以後,發現保管裡面除了被繼承人個人的外幣、黃金外,還包括和配偶結婚時的嫁妝
、珠寶等貴重物品。這該怎麼辦?這個「盲盒」價值約300萬,是否會全部列入遺產總額
內?
鄭文在表示,依照國稅局說法:被繼承人死亡前在金融或信託機關租有保管箱,該保管箱
內之現金、外幣、黃金及珠寶飾品等資產,除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免計入遺產
總額外,應屬被繼承人遺產,應併同申報遺產稅。
其中第11款中提到,被繼承人配偶及子女之原有財產或特有財產,經辦理登記或是確有證
明者可排除。但是,保管箱中太太的珠寶嫁妝、兒女們的彌月金飾或是代替丈母娘保管的
金條,因為都是動產,無法辦理登記,所以證明及舉證上都有相當的困難。
鄭文在提醒,有租用銀行或是信託機關保管箱的消費者,非自己的資產,應該要分開保管
,不要全部放在一起,或全家只租一個共同保管,以免繼承發生時,繼承人得面臨開「盲
盒」的緊張與煎熬,甚至得多繳大筆遺產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4840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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