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繳納大額遺產稅 三招減壓
繳納大額遺產稅 三招減壓
2025-08-08 02:0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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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繼承遺產,面臨一次繳納大額遺產稅的壓力,有三種方式可
以減壓,包括延期繳納、分期繳納、實物抵繳,民眾可依自身狀況彈性選擇,以利完成繳
稅,但這些方式都須在繳納期限內提出,否則依法將無法適用。
首先,延期繳納是最簡單做法,只要在繳納期限內提出申請,並經稽徵機關核准,就可以
將繳納期限延後兩個月,且這段延期期間不會加計利息,對於短期內資金尚未到位的納稅
義務人來說,是很實用的緩衝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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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其次,若資金困難無法一次繳清,也可以選擇分期繳納。國稅局說明,依規定,當遺產稅
金額超過30萬元以上時,可在繳納期間內申請最多分18期、最長三年內繳納,每一期間隔
不能超過兩個月。要注意的是,分期繳納會從繳納期限屆滿隔日起開始計算利息,利率則
比照郵局1年期定存利率,並依實際利率變動調整。
第三,若遇到手頭現金不足,可選擇以實物抵繳部分稅款。國稅局指出,同樣是適用於稅
額達30萬元以上、且確實無法一次繳納現金的情況,實物抵繳的財產必須是納稅人所有,
且為在台灣境內、容易變賣或保管的標的物。
但如果抵繳的是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則需要取得過半數繼承人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
意,或是取得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的同意,才能提出申請。
除了前面三種現金不夠的減壓方式外,如果被繼承人在金融機構有存款,也可直接用來繳
納遺產稅。國稅局解釋,這種方式又稱為存款繳納,申請條件與實物抵繳相同,也須取得
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過半數,或三分之二應繼分同意,才能提出。
國稅局提醒,有意申請上述方式繳納遺產稅的民眾,務必繳納期限內提出申請,若是選擇
存款繳納或實物抵繳,還需要一併附上繼承人同意書,所有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
網下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2497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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