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兒賣繼承地傻繳45%房地稅!稅局翻出一關鍵稅率竟能打對折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5/08/21 10: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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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賣繼承地傻繳45%房地稅!稅局翻出一關鍵稅率竟能打對折 2025-08-21 09:4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pse.is/82p29g 繼承的土地是來自被繼承人參與市地重劃後分配的土地,能把被繼承人原持有期間一併計 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繼承親人參與土地重劃後分配到的土地,再轉售時,課稅 方式必須依照被繼承人最初取得土地的日期來判斷,如果原土地是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 取得,屬於舊制,不課徵所得稅;若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則要依照「新制房地合 一所得稅」課稅。 國稅局解釋,因為土地重劃本質上是以舊土地換新土地,所以新分配到的土地,取得日仍 認定為被繼承人原來購買土地的日期。這樣才能正確反映持有期間,避免重複課稅。 舉例來說,小文(化名)2023年11月過世,兒子阿齊繼承到小文參與重劃後分得的B土地 ,並於2025年3月出售,阿齊一開始依照持有未滿兩年的規定,以45%的稅率繳納房地合一 稅。 但國稅局調查發現,小文早在2017年就購入原A土地,後來因公共工程參與重劃,才於 2019年取得B土地,因此,阿齊出售時的「土地持有期間」應從2017年起算,共計7年多, 適用5年至10年持有的20%稅率,最後,國稅局更正稅額,並退還阿齊多繳的稅金。 國稅局提醒,若民眾繼承的土地是來自被繼承人參與市地重劃後分配的土地,而且原始土 地是在2016年以後取得,報稅時記得可以把被繼承人原持有期間一併計算,正確適用稅率 ,避免誤繳過多稅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5297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5742739.A.7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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