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境外報廢商品 需完整文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周前 (2025/08/28 09: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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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報廢商品 需完整文件 2025-08-28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如果在境外因商品過期、變質或破損需要就地報廢,務 必依規定準備完整證明文件,才能核實認列報廢損失,若文件不齊,稅務機關將不允許認 列,企業不僅無法抵減所得,還可能被補稅。 國稅局說明,企業在境外報廢商品時,可以依本國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 簽證報告,並檢附盤點紀錄表、報廢前後照片及清運紀錄等監毀資料來認定損失,也可以 事前檢具清單並說明理由,報請稽徵機關核備後,委託境外當地合格會計師監毀並簽證, 或委託境外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監毀,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後,還須經駐外使領館或我國政 府認許的其他機構驗證。 國稅局提醒,若由境外當地合格會計師監毀,應取得會計師身分證明、經簽證的報廢明細 表、查核簽證報告,以及監毀過程紀錄與照片或影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6727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6342801.A.E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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