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海外拓點勿輕忽稅務規範!勤業眾信點出三大風險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天前 (2025/09/01 12: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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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海外拓點勿輕忽稅務規範!勤業眾信點出三大風險 2025-09-01 11:3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pse.is/83rtrf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王珮眞。圖/業者提供 當企業積極拓展海外市場,別只盯著營收,忽略外派人員與差旅稅務規範,反而可能因小 失大。專家提醒,企業除關注營運獲利,更應同步建立合法合規的外派與差旅稅務制度, 才能有效降低企業與員工面臨的潛在稅務風險,尤其三大關鍵方向須特別要注意。 勤業眾信台商全球佈局投資服務團隊稅務部會計師王珮眞指出,首先,外派人員須掌握當 地稅法,稅負平衡機制成為留才關鍵,企業派駐員工到海外,最直接的課題就是「稅負落 差」。 王珮眞舉例,熱門投資地印度與越南,稅率普遍高於台灣,外派主管的稅負可能超過30% ,印度不論稅籍身分一律採累進課稅,若達到經常居住條件,甚至須申報全球所得;越南 則只要達成稅務居民條件,隔年即須申報全球所得,且高所得族群易進入20%甚至35%的稅 率級距。 若企業未事前了解駐地稅制並妥善安排,員工恐因稅負壓力降低外派意願,甚至流失人才 。王珮眞說,因此多數跨國企業採取「稅負平衡機制(Tax Equalization)」,讓員工只 需負擔母國應納稅額,超出部分由企業吸收,有助穩定人力、提升外派誘因。 第二,雖然短期差旅並非無風險,企業仍須審慎規畫,王珮眞解釋,相較於長期外派,部 分企業傾向以短期差旅降低成本,避免觸及當地稅籍認定,然而實務上,即便未達稅務居 民天數,仍可能因費用來源或工作內容,產生課稅義務。 王珮眞以越南為例,若由當地公司支付差旅交通、住宿費,即可能被視為有越南來源所得 ,需繳納20%個人所得稅;另若出差期間之業務活動涉及實質經營,也可能觸發「常設機 構(PE)」認定,導致母公司承擔當地企業所得稅風險。 第三,勿忽略稅務居民條件與工作許可規範,王珮眞說,許多企業人資常誤以為未在當地 待滿半年,即不構成稅務居民,事實並非如此,各國對居留日數計算標準不同,例如越南 除看單一曆年,也採「入境後12個月內」的累計天數計算;印度則檢視當年度是否停留超 過60天,且過去四年合計超過365天,作為判定依據。 同時,企業更須注意當地對工作許可及簽證的最新法規。例如越南2025年8月才公布第219 號法令,明確外籍勞工取得工作許可的適用對象與條件。若企業讓員工持觀光簽證入境工 作,或未依法申辦勞動許可,將面臨高額罰款與不良紀錄,得不償失。 王珮眞提醒,海外投資不只是財務操作,更涉及人員派遣與合規風險的全面管理,企業應 同步建立合理的薪酬設計與稅務安排制度,與員工充分溝通外派條件,落實稅負平衡與合 法工作的制度化規範,不僅可穩住人才,也能為企業海外業務拓展注入助力,真正邁向可 持續的全球化成長。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758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8.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6701359.A.D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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