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住家兼營業用 按面積計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6天前 (2025/10/09 11: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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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兼營業用 按面積計稅 2025-10-09 01:4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嘉義縣稅務局表示,房屋同時作住家、非住家(如營業用、人民團體)使用,應按使用面 積分攤計稅,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非住家用課稅面 積不得少於全部的六分之一。 舉例來說,房屋若同時作為住家與人民團體(如產銷班)登記使用,應分攤面積計稅,人 民團體屬非營利法人,登記處所房屋稅應適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目前多數縣市非 住非營稅率訂在2%,少數為1.5%。 法令規定非住家部分課稅面積不得低於整層面積的六分之一,也就是說,即使僅登記為團 體的聯絡地址,仍須至少有六分之一面積按「非住非營業稅率」課稅,其餘部分才可按住 家用稅率計算。 稅務局舉例,若民眾一樓房屋面積為120平方公尺,登記為某產銷班扣繳單位之處所,則 依規定須以至少六分之一面積按2%非住家非營業稅率課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582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0.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9979465.A.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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