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重購退稅 買賣須同一人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天前 (2025/10/14 10: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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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 買賣須同一人 2025-10-14 01:1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民眾出售土地後,若在兩年內又購買新土地,能否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桃園稅務局提醒 ,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確實可以退稅,但前提條件是「土地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人 」,若改登記在配偶名下,就不符合退稅規定。 稅務局說明,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因換屋需求,在兩年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只要新 購土地地價高於原出售土地地價,且超過原土地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增稅後餘額,就可申請 退回原出售土地所繳的土增稅,這項規定主要是為鼓勵自用住宅換屋,減輕民眾負擔。 不過稅務局強調,重購退稅關鍵在於「人地一致」,也就是出售土地者與購買新土地者必 須是同一個自然人,若納稅人出售土地後,為方便或其他考量,改以配偶名義購買新土地 ,因為土地登記人不同,法律上視為不同納稅主體,將無法申請退稅。 因此,若有換屋計畫,應事先留意土地登記名義,避免因人地不一致而喪失退稅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6777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60408712.A.C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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