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繳罰鍰 不能列報損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天前 (2026/05/05 11: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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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繳罰鍰 不能列報損失 2026-05-05 01:0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營所稅申報自5月1日開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注意,違反各種法規所繳納的 罰鍰,不可列為費用或損失。 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若誤將交通罰單、食安裁罰或其他違規罰鍰列報為成本或損失,一 經查獲,除需補稅外,還可能面臨加計利息甚至裁罰。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計算所得時,僅能列報與本業及附屬業務相關的必要費用 ;至於違反法規所產生的各類罰鍰,包括交通違規罰鍰、違反環保或食安規定的裁罰,以 及稅法中的滯報金、怠報金與滯納金等,均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實務上常見錯誤,包括公司將員工開車送貨產生的交通罰單直接入帳,或將違反食安、勞 動或環保法規的裁罰金列入營業費用,甚至有企業誤把稅務罰鍰視為「必要支出」一併申 報。 國稅局提醒,這些項目在會計處理上雖可能入帳,但報稅時必須主動調整減列,否則一旦 被查核,不僅需補繳稅款,還可能被認定申報不實。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8153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1.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7953371.A.7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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