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研發投抵不是隨便報! 勤業眾信揭企業最常誤踩的五大陷阱
研發投抵不是隨便報! 勤業眾信揭企業最常誤踩的五大陷阱
2025-11-03 11:2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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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朱光輝。圖/業者提供
為鼓勵企業投入研發、強化競爭力,政府在《產業創新條例》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設
有「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制度,讓企業在投入研發時可抵減部分營所稅稅額。不過,
專家提醒,國稅局對研發投抵審核嚴謹,尤其有五個企業最容易忽略的小細節,申報之前
要特別留意,以免被補稅,恐讓優惠變負擔。
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朱光輝指出,首先,研發人員薪資列報最常出錯,因為薪資通
常占研發費用最大比例,也是國稅局查核首要項目,企業若誤將主管或兼職人員薪資列為
研發支出,或無法證明員工確實從事研發工作,就可能遭剔除,建議企業保留完整的組織
架構、員工名單、工時紀錄、研究紀錄簿與會議紀錄等佐證資料,以備查核。
第二,原物料與耗材支出須能勾稽。勤業眾信稅務部協理周正國補充,國稅局在查核時會
檢視材料、樣品、儀器是否專供研發使用,並要求與研發計畫報告互相勾稽。若屬生產或
行政支出,將被排除不得抵減,若同一批材料供多項研發計畫使用,企業也必須提出合理
分攤方式,否則容易被認定為誤列。
第三,委外研究需符合法規限制,研發投抵原則上以建立「國內研發能力」為目的,必須
在台灣進行研發活動,若計畫部分確有委外需求,受託單位應為國內研究機構、大學或經
主管機關專案認定的外國單位,並保存合約、研究報告及發票等證明,以利核實。
第四,政府補助款不得重複抵減,若研發計畫同時獲得政府補助,企業在申報研發投抵時
必須排除該筆補助支出,以免享有「雙重優惠」,而且僅有專為研發計畫購買或使用的專
利權、技術等無形資產,其攤折費用才能列入抵減範圍。
第五,申請期限不可錯過,研發投抵申請須在每年5月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期間內提出,
逾期不受理,也無法事後補件。朱光輝建議,企業應於年度開始前即由技術與財務部門共
同規畫研發計畫,建立工時記錄制度,妥善保存採購單、委外合約、測試報告與結案成果
等資料,將研發過程文件化,才能降低被補稅風險。
朱光輝建議,企業若想真正享受政府鼓勵研發的美意,不能只在形式上申請,而應落實實
質管理,唯有讓研發計畫的規劃、執行與成果驗證成為企業日常管理的一部分,才能在面
對查核時有據可依,確實享受政策優惠。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11377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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