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6報稅/夫妻分居 四情境分開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5/08 10: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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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報稅/夫妻分居 四情境分開報稅 2026-05-08 02:1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pse.is/92nvs8 正值報稅季,夫妻申報綜所稅時,若誤以為「分居就能各自報稅」,恐踩補稅與裁罰地雷 。聯合報系資料照 正值報稅季,夫妻申報綜所稅時,若誤以為「分居就能各自報稅」,恐踩補稅與裁罰地雷 。國稅局提醒,綜所稅採家戶課稅制度,原則上夫妻須合併申報,僅在符合特定法定條件 下,才可例外。 國稅局解釋,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須合併申報所得,僅四種情況可例 外各自申報。第一,夫妻分居滿六個月,並經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第二,分居滿六 個月且經法院裁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第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取得 通常保護令;第四,已取得暫時或緊急保護令。 https://pse.is/92nvvu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留意規定,否則一旦被查獲漏報配偶所得,除須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 鍰。 官員強調,實務上最常見錯誤,是民眾誤以為只要雙方協議分居或感情不睦,就可以各自 申報,甚至未填報配偶資料,導致漏報所得,事實上,單純協議分居並不在法定例外範圍 內,仍必須依法合併申報,否則即可能被認定為申報不實。 舉例來說,小花(化名)自2023年起與配偶協議分居,當年度即各自辦理綜所稅申報,且 未填報配偶資料。經查核後,稅捐機關認定其不符合分開申報要件,要求補徵稅款並依法 裁罰。當事人雖主張雙方感情不佳、無共同生活事實,但因未符合上述四種法定情形,最 終仍維持原裁罰處分。 國稅局表示,設立這四種例外的目的,在於保障確實面臨特殊狀況的納稅人,例如已由法 院介入處理財產制度或子女監護權,或遭受家庭暴力並取得保護令者,才屬於可合理分開 申報的情形。若僅是夫妻關係不佳或協議分居,並未經司法程序確認,仍應依規定合併申 報。 官員提醒,納稅人在報稅前應先確認自身是否符合分開申報條件,可簡單判斷,只要有法 院裁定或保護令者,才可分開申報,沒有則一律合併申報。此外,若過去已誤採分開申報 ,且尚未經檢舉或查核,應儘速補正,以降低後續補稅與裁罰風險,避免因認知錯誤而增 加負擔。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8900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9.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8208583.A.2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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