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農地未農用恐補稅!竹市稅務局提醒鋪水泥、增建農舍都算違規
農地未農用恐補稅!竹市稅務局提醒鋪水泥、增建農舍都算違規
2026-02-28 12:23 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 /新竹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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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稅務局提醒,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或興建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農業設施或農舍,才有田
賦(目前停徵)的適用。圖/市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指出,不少民眾以為名下土地是農業用地就可免繳地價稅,實際上,農業用地
若未作農業使用,不僅須改課地價稅,還可能被追溯補稅。竹市稅務局提醒,農業用地作
農業使用或興建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農業設施或農舍,才有田賦(目前停徵)的適用,一旦
違反「農地農用」原則,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或未
規定地價者,徵收田賦;另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保護區及公共設施保留地,
或有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等情事,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亦
可徵收田賦。
稅務局說明,民眾若於農業用地上興建鐵皮屋、擴建農舍、堆置廢棄物、鋪設水泥地、填
土及庭園造景等,已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
(10‰~55‰)課徵地價稅;如有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須先取得容許使用或使用執照,才
可適用田賦。
稅務局舉例,王小姐名下農地原本作農業使用,一直以來都是課徵田賦,卻在2022年間擴
建農舍、舖設水泥作停車使用,且未申請相關容許使用證明。經稅務局於2026年查獲,認
定其已不符農地農用規定,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即2023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
課,並補徵2023年至2025年間的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以後如恢復農業使用並符合課徵田賦的規定,應向
稅務局提出申請,經勘查認定符合農業使用者,自申請當年即可適用田賦;或有符合自用
住宅用地規定,可在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
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開始適用。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至稅
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03-5225161轉422至437、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
人提供協助。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4968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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