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商家結束營業 要註銷稅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小時前 (2026/03/09 1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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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結束營業 要註銷稅籍 2026-03-09 00:43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在決定結束營業、完成註銷稅籍登記手續後,誤以為完成 營業稅相關程序就等於稅務了結,常忽略仍需辦理註銷當期的營業稅申報,導致因逾期申 報而遭受處罰。 依營業稅法規定,除另有規定外,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兩月為一期,於次期開 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 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同時,也規定申報之營業人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營業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 內填具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及有關退抵稅款文件,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查核。若有應納營業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671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3026204.A.A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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