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證交稅以成交價計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3/11 11: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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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稅以成交價計算 2026-03-11 02:38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買賣股票應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證券交易稅,非以股票面額 或發行公司資產淨值計算。 依《證交稅條例》規定,只要買賣有價證券,應由代徵人(例如券商)或買受人在買賣交 割當日,依照每次成交價格一定稅率(公司發行股票為千分之3)代徵證交稅,並於代徵 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 舉例來說,甲公司為已簽證發行股票的未上市公司,股東A君將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萬股 出售B君,雙方議定每股成交價格為90元,依規定應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總價額為1,800萬 元,依照千分之3稅率課徵證交稅5.4萬元,但B君卻以甲公司每股淨值50元計算,繳納代 徵證交稅3萬元。 國稅局查獲短漏代徵證交稅2.4萬元,除發單向代徵人補徵稅款,另處以應代徵未代徵的 應納稅額一倍至十倍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7180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8.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3198444.A.A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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