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口貨物放行後申請報單更正需在6個月內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5/12 22: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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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貨物放行後申請報單更正需在6個月內 除非三大特殊情況 2026-05-12 15:12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pse.is/93a9cu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規定。圖/基隆關提供 基隆關12日提醒,近期發生出口人在貨物放行後才向海關申請報單更正,但已逾進出口報 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6個月申請期限, 導致未能辦理,提醒出口人務必留意。 基隆關說明,依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6個月期限計算,自海關第1 次核發出口報單副本沖退原料稅用聯翌日起算;未申請核發出口報單副本沖退原料稅用聯 者,自出口放行翌日起算。 基隆關指出,逾期申請,除有三種特殊情形之一者之外,原則上不予受理,特殊情況包括 一、持有簽證機關核准的輸出許可證修改申請書。二、稅捐稽徵機關查核發現出口報單資 料有誤或營業人申請更正零稅率銷 售額等,經稅捐稽徵機關認為有必要更正出口報單, 而持有稅捐稽徵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三、情況特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海關查核屬實。 基隆關提醒,出口人於貨物放行後向海關申請報單更正,務須依前開規定期限等辦理,並 備妥文件供海關審核,倘有疑問,歡迎洽詢該 關聯絡人。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9772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6.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8595434.A.D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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