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地下室、停車空間違規當住宅 財部授權地方加重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天前 (2026/05/22 19:0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地下室、停車空間違規當住宅 財部授權地方加重課稅 2026-05-22 17:4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4q9yf 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若未經核准就改作住宅使用,增加公共安全風險與社會成本。圖為財 政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再出手打炒違規使用空間。財政部22日公告修正《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 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未來若房屋原本使用執照登記為 「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卻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就違規改作住宅使用,地方政府可依 規定課徵較高房屋稅率,最快7月1日上路。 這次修法,主要是配合房屋稅2.0差別稅率制度,依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地方政府 可依納稅人持有的非自住房屋戶數,訂定不同稅率,此次新增內容,進一步授權地方政府 ,可將「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違規改作住家使用的情況,納入其他合理需要範圍, 另訂較高差別稅率。 財政部說明,部分地方政府認為,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若未經核准就改作住宅使用,恐影 響停車空間與避難功能,增加公共安全風險與社會成本,因此希望透過稅制提高持有成本 。 依修正內容,未來是否加重課稅,將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例如部分地方政府可規定, 若房屋原始用途為停車場、防空避難室,但違規改作住宅使用,將直接適用住家用房屋最 高法定稅率;但若地方自治條例未另作規範,則仍依一般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課徵。 財政部也舉例,若民眾全國持有5戶其他住家用房屋,其中有一戶位於已訂定加重規範的 縣市,且屬停車場違規改住宅使用,該戶就可能直接適用最高4.8%稅率,其餘房屋則依全 國持有戶數適用4.2%稅率。 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是為了讓地方政府能因地制宜推動自治管理,也配合房屋稅課稅期 間,因此新增修正條文施行日期,自7月1日起正式生效。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1988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9447969.A.3D5.html
文章代碼(AID): #1g43YXFL (tax)
文章代碼(AID): #1g43YXFL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