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6報稅/仲介收佣金 別忘了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小時前 (2026/05/26 10:2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026報稅/仲介收佣金 別忘了報稅 2026-05-26 00:5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幫朋友介紹房地產買賣、成交後收取佣金或紅包,別忘了報稅。 依規定,個人居間媒合房屋或土地交易所取得的佣金、酬勞,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應 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綜所稅;若漏報遭查獲,除補稅外,還可能被處罰。 部分民眾買賣房地產時,會透過親友牽線協調,成交後再包紅包或支付佣金表達謝意。 北區國稅局提醒,這類因居間仲介不動產交易取得的報酬,無論是否具有房仲身分,只要 實際提供媒合服務並取得報酬,都屬於《所得稅法》所規定的執行業務所得。 國稅局指出,這類所得應以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計算所得額,再併入當年度綜合 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若民眾無法提出相關費用證明文件,可依財政部訂定的「一般經 紀人」費用標準計算必要費用,目前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費用率均為20%。 舉例來說,花媽(化名)2024年間協助好友完成一筆土地買賣,事後取得120萬元佣金, 但辦理綜所稅申報時漏未申報,後續遭國稅局查獲,由於花媽未保留相關費用憑證,因此 依一般經紀人費用標準,按收入120萬元的20%計算必要費用24萬元,最後核定執行業務所 得為96萬元,除補徵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規定裁罰。 國稅局提醒,由於這類佣金多發生在個人與個人之間,給付方通常不需要辦理扣繳憑單申 報,不少民眾容易忽略申報義務,導致短漏報所得。若民眾發現過去有漏報情況,在尚未 被檢舉或未經國稅局調查前,主動向稅捐機關補報補繳並加計利息,仍可適用免罰規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2495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8.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9762118.A.BD6.html
文章代碼(AID): #1g5GF6lM (tax)
文章代碼(AID): #1g5GF6lM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