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承租商辦裝修 不適用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6/05/29 10: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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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商辦裝修 不適用優稅 2026-05-29 01:3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企業以未分配盈餘從事實質投資,有機會可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財政部台北 國稅局表示,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若營利事業承租商辦並裝修,屬「租賃改良物」支出, 非屬實質投資,不能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項。 台北國稅局指出,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若以2018年度以後 的未分配盈餘,在盈餘發生年度次年起三年內,投入自行生產或營業使用的建築物、軟硬 體設備或技術,且投資金額達100萬元以上,可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降低5% 未分配盈餘稅負。 國稅局解釋,法令所稱的建築物投資範圍,包含營運辦公處所、工廠、倉庫、工作場等, 前提是企業「自行興建或購置」的建築物。 舉例來說,甲公司申報2023年未分配盈餘時,列報800萬元承租辦公室裝潢工程支出,卻 列報為實質投資,遭國稅局剔除並補稅40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320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0022725.A.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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