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盟總部注意!品牌授權、教育訓練費都要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6/06/01 12: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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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總部注意!品牌授權、教育訓練費都要報稅 2026-06-01 10:0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5t9a3 加盟總部向加盟店收取的加盟金,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示意圖/AI生 成 近年加盟創業風氣盛行,不少業者透過開放加盟擴大品牌版圖。不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提醒,加盟總部向加盟店收取的加盟金,無論是品牌授權、教育訓練費用,或包含設備、 原料等內容,原則上都屬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 ,否則恐面臨補稅及處罰。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將貨物所有權移轉給他人並收 取代價者,屬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提供貨物供他人使用、收益並收取代價者,則屬銷售 勞務。 因此,加盟總部向加盟店收取加盟金時,若提供品牌授權、教育訓練、經營輔導等服務, 即屬銷售勞務;若加盟內容還包括咖啡機等設備或原材料,則同時涉及銷售貨物與勞務, 均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 舉例來說,轄內A公司經營咖啡輕食品牌多年後開放加盟,吸引不少創業者加入,加盟店 主支付加盟金後,可取得品牌授權及相關設備、器材等資源。不過,國稅局查核發現,A 公司向十餘家加盟店收取加盟金,總金額超過700萬元,且加盟金內容包含咖啡機等生財 器具,但業者卻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也未申報相關銷售額。 經查核後,國稅局除補徵漏報的營業稅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稅捐 稽徵法》相關規定,擇一從重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3769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0289425.A.9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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