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在陸已繳稅款 限額扣抵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小時前 (2026/07/03 10: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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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已繳稅款 限額扣抵 2026-07-03 02:1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取得中國大陸來源所得,已在當地繳納的所得稅雖可在台扣抵,但財政部台北國 稅局提醒,稅法設有可扣抵上限,若誤算可扣抵金額,仍可能遭補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可扣抵金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大陸來源所得,而依台灣適用稅率所增加的 應納稅額。 舉例來說,小美公司2024年度申報營所稅時,全年課稅所得額為1億元,其中包含提供技 術支援取得的大陸服務收入3,000萬元,並已在當地繳納所得稅300萬元。不過,這項服務 另有技術人員薪資等成本費用2,000萬元,因此真正的大陸來源所得僅1,000萬元。 依規定計算後,小美公司因加計大陸來源所得所增加的台灣應納所得稅為200萬元,因此 在中國大陸已繳納的300萬元所得稅中,僅有200萬元可扣抵。由於小美公司誤將300萬元 全數抵減應納所得稅,最後遭國稅局核定補稅100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0356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7.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3046076.A.2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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