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租屋專法修法 2措施弊大於利喊卡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8小時前 (2026/07/21 10: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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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專法修法 2措施弊大於利喊卡 2026-07-21 00:00 聯合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pse.is/9ctxwj 租賃專法修法方向轉彎,內政部刪除「保障三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措施, 不納入這次修法範圍。聯合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擬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修法方向出現重大轉折。 據了解,原規畫納入「保障三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因擔心動搖房東出租意 願,對租屋市場帶來副作用,這兩項修法已踩煞車,不納入此次修法。 至於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及遷入戶籍權益,以及「租霸下車條款」都將繼續推動,相關 條文完成細節調整後,將再送行政院審查。 租賃專法是行政院先前所列優先法案之一,不過因事涉房東、房客權益,政院、內政部在 蒐集各界意見後,已針對修法方向做出調整。 內政部最初修法草案,擬保障房客租期,訂約及續約合計至少三年,房東不得任意終止; 另原本擬限制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的房租指數年增率。修法目的是希望提升 房客居住穩定性,但經過討論,擔心修法「弊大於利」,這部分已決定暫緩。 據了解,評估過程中各界仍有不同意見,也擔心限制過多可能產生「閉鎖效果」,降低房 東出租意願,與如今政府鼓勵空屋釋出的政策背道而馳,反而衝擊租屋族。 目前租賃專法修法將聚焦兩方向。首先是建立「租霸下車」機制,希望加快處理租客惡意 欠租、拒不搬遷等情形,提升房東出租意願。 租霸下車條款在今年四月送交行政院審查後,因涉及公證制度及「公證法」規定,行政院 要求先與司法院協商相關法制問題。 據悉,原規畫透過租約公證,讓符合終止租約條件的房東,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但考量並非所有租約都會辦理公證,在與司法院協商後,確定不修公證法,而是朝強化現 行租賃調處機制研議,希望提升調處結果的法律效力,讓房東處理租霸案件更有效率。 另一項修法重點則是保障租客權益,將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 權利,若違反規定,相關約定將不具效力,並可依法裁罰,希望兼顧租客與房東雙方權益 ,健全租屋市場發展。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4017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4599859.A.5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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