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遺贈稅「大老婆條款」回溯適用…生前二年獲贈財產 應依占比負擔遺產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7/31 11: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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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大老婆條款」回溯適用…生前二年獲贈財產 應依占比負擔遺產稅 2026-07-31 00:33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 /台北報導 https://pse.is/9eluj9 行政院會昨(30)日拍板《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新增「大老婆條款」。圖/AI生成, 非新聞當事人、非新聞現場 行政院會昨(30)日拍板《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新增「大老婆條款」,死亡前二年內 贈與特定親屬財產,應依受贈財產占總遺產比重,由受贈人負擔遺產稅,且設有回溯條款 ;另也優化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計算方式。 此次修法是源自2024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判決遺贈稅法部分違憲,判決案例是一名「大老 婆」在丈夫死亡前二年獲贈高額財產,在老公去世後,她拋棄繼承,將所有遺產稅責任留 給老公的非婚生子女,被稱為「大老婆的復仇」。 https://pse.is/9elusl 遺產稅大老婆條款 值得關注的是,「大老婆條款」設有回溯適用規定,自2024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判決日起 ,至新法上路前,所發生的死亡案件,都適用新規定,「大老婆們」要效法前述案例拋棄 繼承,現在已經來不及。 財政部政務次長陳勇勝表示,回溯適用規定主要是為避免民眾規避新制,因此擬定防堵機 制。 至於新法上路後,預計多少案件受到影響?陳勇勝回應,因遺產稅屬「機會稅」,實際受 惠人數與金額,將隨每年實際發生繼承案件而有所變動。 據財政部性別統計年報,去年遺產拋棄繼承案件共約9.1萬件。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次修法主要為符合憲法法庭2024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重點 有三項。首先,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即擬制遺產),按其占遺產 總額比率來計算遺產稅額,並以該擬制遺產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舉例,吳家一家四口,吳先生去世後,遺產總額5,000萬元,總遺產稅為200萬元。 遺產中有1,000萬元是吳先生去世前二年內送給吳太太,在新法下,吳太太就是這1,000萬 部分的遺產稅納稅人,占比為20%,吳太太需負擔40萬元的遺產稅。剩餘160萬元遺產稅 ,則由所有繼承人共同負擔。 第二項修法重點,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配偶的受贈擬制遺產, 視為被繼承人的現存財產來計算。 第三,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及刪除分期繳納的金額限制(30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6177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3.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5467382.A.D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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