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扶養未滿六十父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全身而退王)時間16年前 (2010/05/10 19:51),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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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q12345 (女子宿舍)》之銘言: : 就我去年申報的經驗: : 父薪資約10萬、母無薪資,二人皆未滿60歲。 : 我去現場以二維條碼報稅,申報撫養母親, : 結果現場人員說不行,因為父親薪資超過「免稅額」, : 需自行申報,而母親和父親是夫妻要"合併申報", : 所以結論是我無法申報撫養母親。 : 問很多人,都說沒這個規定,可是我真的被打搶啊, : 請問各位,這是何解?? 1.先給你規定 http://0rz.tw/GHNvL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如受另一納稅義務人扶養,且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 款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者,得由另一納稅義務人列為扶養親屬並依法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但原納稅義務人不得再申報減除其配偶之免稅額。 (財政部84/07/12台財稅第841633210號函) 所以依據財政部規定,爸爸雖然要自行申報,但是媽媽可以由你扶養。 2.也有不能扶養的規定 http://0rz.tw/bp7dU 不論○○君申報其母之扶養親屬寬減額是否適法,其母既經其父合併申報,並經核定有案 ,應不得再補列其母之扶養親屬寬減額及列舉扣除其母之醫藥費用。 (財政部69/07/09台財稅第35516號函) 這裡有個不能扶養的理由,就是爸爸已經先辦理好合併申報了。 3.另一個可能就是現場人員可能只是打工的學生XD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lurk.com/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41.8

05/10 19:57, , 1F
謝謝! 專家出手,最可信"賴".
05/10 19:57, 1F

05/10 19:59, , 2F
感恩!回答的很清楚,我想我是遇到3了...
05/10 19:59, 2F

05/10 20:08, , 3F
/ 節稅~更正申報,增加扶養親屬.
05/10 20:08, 3F

05/10 20:31, , 4F
睽違了1年(差7天)終於再度見到版大出招.果然是最可信"賴"....
05/10 20:31, 4F

05/10 20:38, , 5F
賴大在五月初有修改置底文哦~默默地...XD
05/10 20:38, 5F
文章代碼(AID): #1Bv_D8lu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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