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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有關租屋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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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kaseki (高石)時間21年前 (2005/05/03 2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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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台北工作. 租房子一個月8800 訂金一個月. 租了7個月 契約未滿就搬走了. 房東換了2任 第一任房東在我住了一個多月後將房子賣給第二任房東. 第一任房東在換約時 有將該契約收回. 並在第二任房東之契約書上寫上跟我收取的兩個月金額及簽名. 第二任房東則是使用轉帳方式 一共轉帳了5次(轉帳證
(還有14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ki172 (suki172)時間22年前 (2004/05/19 18: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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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情況是,我現在租的房子是總共三人分租一間公寓. 但訂定契約時,承租人寫的是其中A的名字. 每月則是由B負責匯錢到房東的帳戶.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要報稅的話. 我目前想到的方式是. 1: 我們三人再另行訂定一份契約(或聲明即可?),寫明三人分租此公寓. 2:重新訂定一份契約,寫明三人分租此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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