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租屋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suki172)時間22年前 (2004/05/19 18: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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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情況是,我現在租的房子是總共三人分租一間公寓 但訂定契約時,承租人寫的是其中A的名字 每月則是由B負責匯錢到房東的帳戶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要報稅的話 我目前想到的方式是 1: 我們三人再另行訂定一份契約(或聲明即可?),寫明三人分租此公寓 2:重新訂定一份契約,寫明三人分租此公寓 另外,因為收據可能並沒有全部留下,所以是否只要寫一證明給房東簽, 表示他的確有收到我的租金即可?? 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5.2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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