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租屋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高石)時間21年前 (2005/05/03 22: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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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台北工作 租房子一個月8800 訂金一個月 租了7個月 契約未滿就搬走了 房東換了2任 第一任房東在我住了一個多月後將房子賣給第二任房東 第一任房東在換約時 有將該契約收回 並在第二任房東之契約書上寫上跟我收取的兩個月金額及簽名 第二任房東則是使用轉帳方式 一共轉帳了5次(轉帳證明皆在) 但在該契約上 沒有房東的身分證字號 現在我手上有的是 一本契約(與第二任房東簽的) 上面有第一任房東簽收前兩個月房租的證明 以及5張轉帳證明 訂金沒有拿回 現在 我該怎麼報呢??!! 能不能將所有證明影印一份 (繳交契約影本) 報8個月的租金(包含訂金) 連同2維申報(報在第二任房東上 不填房東身分證字號 因為沒有) 一起交出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22.4.93 ※ 編輯: takaseki 來自: 203.222.4.93 (05/03 23:13)
文章代碼(AID): #12Tv0pXO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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