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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旅行社分公司代收轉付收據及發票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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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plab時間21年前 (2004/09/30 14: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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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知道就不該回答的。但版友有疑惑就來討論一下好了 :). 分公司與子公司間的差別,最明顯的即是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但子公司則. 是獨立的課稅主體。.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中華民國境內外國分公司,分攤其國外總公司之管理. 費用,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總公司與分公司資本未劃分者。. 二、分
(還有5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ngko (改變心情)時間21年前 (2004/09/30 14: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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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1.是否分公司向該地區旅行同業工會登記後,. 代收轉付的收據一定要蓋分公司發票章而不能使用總公司發票章??. 2.分公司向國稅局申請發票時,可否以總公司名義申請?. 因為費用的簽核還是要以總公司為主,而請銷貨人開立總公司抬頭之發票。. 分公司在申報401營業稅時,以分公司手上之總公司抬頭的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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