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ax ]
討論串人身保險費的扣除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nji (幸運草~)時間21年前 (2005/04/26 22:5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以下為國稅局之回覆~. W小姐您好:. 有關您對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之疑義,回覆如下:. 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之規定,保險費用可以作隻C舉扣除額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 中 扣除,惟需注意下列 事項:. 1.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在同一申報戶,每人每年不超過24,000元,該筆保險 費用應. 歸屬於被保險人.
(還有7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nji (幸運草~)時間21年前 (2005/04/19 20:5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看到版上的這篇文章,我又有點confused~. 如果我的保費(含勞健保)已超過2萬四... 那麼我如果採列舉可以扣2萬四... 但是我扶養我媽,但他的保費(超過2萬4)要保人是我..那麼我還可以扣2萬四嗎???. 看上面引文的意思好像是說. 如果我自己沒有保險,那麼因為我是要保人..我可以扣2萬四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