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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關於房屋財產交易損失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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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mphis (不要被腦殘的影響了!)時間20年前 (2006/05/28 12: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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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提不出證明,要怎樣才能讓國稅局知道我有損失,他要去查呢?. 以上敘述我沒有看到相關的文章. 是不是跟重購自用住宅搞混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04.90.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MS (☆Barbie~Cute・*・☆)時間20年前 (2006/05/28 12: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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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以現在的價格去跟當初買的價格做比較的話. 兩個價格都要以私契上記載的金額計算. 不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來算盈虧. 只有自己提不出買高賣低的證明時. 國稅局那邊才會以房屋評定現值(契稅標準現值)來核定財產交易所得. 另外..... 同年度賣2間以上的房子. 而且有些賺有些虧的情形之下. 才能把虧的金
(還有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mphis (不要被腦殘的影響了!)時間20年前 (2006/05/28 12: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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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賣房子. 會以 契稅標準現值 x 各縣市交易所得百分比 = 財產交易所得. EX 180000 x 10% = 18000 ← (現在哪有房子是18萬的..但是標準現值就是這樣). 原本我就要這樣提報了. 但是我發現這棟房子在20年期的契稅標準現值是 240000 orz. 我可以依據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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