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房屋財產交易損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arbie~Cute・*・☆)時間20年前 (2006/05/28 12: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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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mphis (不要被腦殘的影響了!)》之銘言: : 一般來說,賣房子 : 會以 契稅標準現值 x 各縣市交易所得百分比 = 財產交易所得 : EX 180000 x 10% = 18000 ← (現在哪有房子是18萬的..但是標準現值就是這樣) : 原本我就要這樣提報了 : 但是我發現這棟房子在20年期的契稅標準現值是 240000 orz : 我可以依據那張20年前的契稅繳款書,讓財產交易所得豬羊變色成財產交易損失嗎? 如果要以現在的價格去跟當初買的價格做比較的話 兩個價格都要以私契上記載的金額計算 不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來算盈虧 只有自己提不出買高賣低的證明時 國稅局那邊才會以房屋評定現值(契稅標準現值)來核定財產交易所得 另外.... 同年度賣2間以上的房子 而且有些賺有些虧的情形之下 才能把虧的金額計入財產交易損失 拿來抵扣之後三年內的財產交易所得 也就是說~ 沒有財產交易所得的話 即使虧錢賣房子 也不能扣財產交易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5.81 ※ 編輯: WMS 來自: 61.64.185.81 (05/28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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