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房屋財產交易損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不要被腦殘的影響了!)時間20年前 (2006/05/28 12:5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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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MS (☆Barbie~Cute・*・☆)》之銘言: : ※ 引述《memphis (不要被腦殘的影響了!)》之銘言: : : 一般來說,賣房子 : : 會以 契稅標準現值 x 各縣市交易所得百分比 = 財產交易所得 : : EX 180000 x 10% = 18000 ← (現在哪有房子是18萬的..但是標準現值就是這樣) : : 原本我就要這樣提報了 : : 但是我發現這棟房子在20年期的契稅標準現值是 240000 orz : : 我可以依據那張20年前的契稅繳款書,讓財產交易所得豬羊變色成財產交易損失嗎? : 如果要以現在的價格去跟當初買的價格做比較的話 : 兩個價格都要以私契上記載的金額計算 : 不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來算盈虧 : 只有自己提不出買高賣低的證明時 : 國稅局那邊才會以房屋評定現值(契稅標準現值)來核定財產交易所得 那提不出證明,要怎樣才能讓國稅局知道我有損失,他要去查呢? : 另外.... : 同年度賣2間以上的房子 : 而且有些賺有些虧的情形之下 : 才能把虧的金額計入財產交易損失 : 拿來抵扣之後三年內的財產交易所得 : 也就是說~ : 沒有財產交易所得的話 : 即使虧錢賣房子 : 也不能扣財產交易損失 以上敘述我沒有看到相關的文章 是不是跟重購自用住宅搞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04.90

05/28 13:22, , 1F
WMS說的是對的,財產交易損失只限有財產交易所得才能用
05/28 13:22, 1F

05/28 13:26, , 2F
soga 了解了 謝謝兩位
05/28 13:2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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