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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想請問小孩給親人報扶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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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看一次可扶養的四種身分。. 1.扶養子女. 2.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 3.扶養同胞兄弟姐妹. 4.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 其中1和2在審核時是從寬的,而3和4在審核時是從嚴的。. 而且這些認定最主要的關鍵還是"扶養事實"這四個字。. 扶養事實並不是提供書面資料或切結書或同戶籍就可認為有扶養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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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戶籍在一起 就是有扶養. 在民法而言的你的扶養義務在你父親之前. 如果小孩是你父母在養的 那你是不是有棄養之嫌呢或是有未進之義務. 如果自己確實有所得而且也有能 力 建 議盡量別這麼做. 雖然大家都是辛苦的薪資所得者 也都希望可以盡量節稅. 但你的行為其實並不稱為"節稅"而是屬於避稅 因為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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