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小孩給親人報扶養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ji3)時間18年前 (2008/03/16 08: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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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mj4551 (cmj)》之銘言: : 若要申報扶養未滿20歲的姪子或外甥,其父母不得為軍教人員,並且要能提出受扶養者 : 的父母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證明,否則稽徵機關會進行調查了解 : 受扶養者的父母經濟能力,一旦不成立,將剔除這項免稅所得額. : 謹供參考 您的意思是說把我女兒給我弟弟扶養是不可能成立的 那給我父親扶養這個作法可以嗎? 需不需要我把戶頭遷回娘家更能證明扶養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4.177.184
文章代碼(AID): #17t6J1R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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