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小孩給親人報扶養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cmj)時間18年前 (2008/03/16 00:0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若要申報扶養未滿20歲的姪子或外甥,其父母不得為軍教人員,並且要能提出受扶養者 的父母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證明,否則稽徵機關會進行調查了解 受扶養者的父母經濟能力,一旦不成立,將剔除這項免稅所得額. 謹供參考 ※ 引述《cowiow (ji3)》之銘言: : 我是一名高中教師(要繳稅) : 去年報稅時將我的女兒給我父親(公務員)報扶養 : 因為我的父親所得比我高 : 所以我報扶養約少繳5000元 給我父親報扶養則可以少繳10000元左右 : 而且我現在住在父親家(可是我和女兒戶口都在夫家) 他的確有扶養外孫的事實 : 今年我的弟弟想請我的女兒給他扶養 因為他的所得又更高 : 剛好我又生了第二個 假如我想把兩個女兒都給親人扶養(父親及弟弟)可以嗎? : 弟弟比較牽強,因為他的戶口雖在父親家,但人在外地工作 : 很難舉證他有扶養事實 : 我想請教問題如下 : 1.聽說不用繳稅的教師不能把孩子給他人報扶養, : 但我是高中教師要繳稅,應該不符合以上條件吧? : 2.假如我想把兩個女兒都給親人扶養,依據我的情況,應該怎麼作才好呢? : 例如,我是不是該把戶口遷回娘家,或請弟弟匯給我一筆錢,證明他資助我養小孩 : 3.去年我的報法沒有問題嗎?會不會被事後查帳? : 最後,假如我的問題有任何不妥之處,會馬上自d : 以上,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87.181
文章代碼(AID): #17s_CUb2 (ta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7s_CUb2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