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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稅務問答》檢舉逃漏稅 人事須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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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asb (黑白棋找我)時間16年前 (2010/03/20 21: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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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新聞有點檢舉的念頭. 我想要檢舉網路賣家. 只有拍賣帳號. 他交易量一個月超過二十萬. 國稅局有辦法和拍賣業者拿到相關更確實的證據嗎. 還是說 我只能先買一樣商品試探. 拿到公司名及地址或人名 才可以檢舉成功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pecialist (臨界點)時間18年前 (2008/04/17 23: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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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本報訊】. 桃園縣吳先生問:民眾檢舉逃漏稅應具備那些資料?. 北區國稅局答覆:明定民眾檢舉逃漏稅案件時,稽徵機關應先查明檢舉內容是否具備以下. 資料:「人」,被檢舉人的姓名及地址,如為公司或商號,必須敘明名稱、負責人姓名及. 營業地址。「事」,違章漏稅事實具體事證及可供偵查的資料與線索,
(還有11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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