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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申請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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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peridea (沒了氣泡的可樂)時間17年前 (2009/05/21 08: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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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perry》之銘言:. 要符合自用住宅重用地重購退稅的要件~要件這篇文章(#17zcl2u0)有的樣子. 依土地稅法之第37條得知,重購五年內不可以再行移轉或供出租、營業、. 戶籍遷出等非自用住宅的情形,連夫妻之間贈與也是不行的,否則將被追. 繳原退還的稅款。. 所以上述,這個問題可以直接
(還有76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erry時間17年前 (2009/05/18 21: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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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關於重購退稅的問題. 岳母去年初將鄉下的房子賣了. 繳了近30萬的土地增值稅. 去年底在台北縣以她的名字買了一間公寓出租. 已知新屋的地價是大於舊屋地價. 又岳母是讓我報撫養. 請問. 1. 這樣我可以申請重購退稅退回之前繳的30萬嗎?. 2. 我應該準備什麼資料以供列舉呢??. 3.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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