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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年終被課稅的不合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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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OHA (爽快!!)時間13年前 (2013/02/03 0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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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用語不是不能說,但討論此問題會有矛盾). thel(會計稅務諮詢)大大所說的「拔鵝毛理論」固然無誤. 但我認為yuyulucky(無風也無雨)想探討的是「利息(或機會成本、時間價值)」的問題. 民眾逾期扣繳稅款,補繳時必須加徵利息. 從這個觀點來看,國稅局確實是有在意利息
(還有130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e1 (會計稅務諮詢)時間13年前 (2013/02/02 12: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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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訂定有它的考量 針對金額高要求先扣繳稅款 五月申報多退少補. 考慮點有以下. 1、納稅義務人五月真的都會依法乖乖申報所得?還是以查獲再補稅?. 花費更多人力去追查欠稅 浪費更多國家資源. 2、就算誠實申報了 一次要繳上萬元之稅款 民眾可能早就把錢用掉了 繳不出稅款. 基於簡以上兩點 政府要求針對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uyulucky (無風也無雨)時間13年前 (2013/02/02 1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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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2年領到的年終為例(基於薪資保密,金額有修正). 2/1我領到20萬,中間被扣除所得稅1萬. 沒有意外的話,這筆稅金將於103年5月報稅時抵扣. 那中間相隔大概1年4個月的時間價值是平白貢獻給國稅局嗎?. 如果這筆錢已目前一年定存利率1.37%來看. 10000*0.0137*1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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