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年終被課稅的不合理處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會計稅務諮詢)時間13年前 (2013/02/02 12: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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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訂定有它的考量 針對金額高要求先扣繳稅款 五月申報多退少補 考慮點有以下 1、納稅義務人五月真的都會依法乖乖申報所得?還是以查獲再補稅? 花費更多人力去追查欠稅 浪費更多國家資源 2、就算誠實申報了 一次要繳上萬元之稅款 民眾可能早就把錢用掉了 繳不出稅款 基於簡以上兩點 政府要求針對所得達一訂標準要求預扣稅款 尚無不合理處。 ※ 引述《yuyulucky (無風也無雨)》之銘言: : 以102年領到的年終為例(基於薪資保密,金額有修正) : 2/1我領到20萬,中間被扣除所得稅1萬 : 沒有意外的話,這筆稅金將於103年5月報稅時抵扣 : 那中間相隔大概1年4個月的時間價值是平白貢獻給國稅局嗎? : 如果這筆錢已目前一年定存利率1.37%來看 : 10000*0.0137*16/12=183,相當於損失183元 : 當然以機會成本來算是遠遠不止這金額。 :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此事? : 題外話,年終最傷的是補充保費多課1千多,真的很有"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49.201 ※ 編輯: the1 來自: 123.0.249.201 (02/0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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