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年終被課稅的不合理處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爽快!!)時間13年前 (2013/02/03 00:26), 編輯推噓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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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1 (會計稅務諮詢)》之銘言: : 法規訂定有它的考量 針對金額高要求先扣繳稅款 五月申報多退少補 : 考慮點有以下 : 1、納稅義務人五月真的都會依法乖乖申報所得?還是以查獲再補稅? : 花費更多人力去追查欠稅 浪費更多國家資源 : 2、就算誠實申報了 一次要繳上萬元之稅款 民眾可能早就把錢用掉了 繳不出稅款 : 基於簡以上兩點 政府要求針對所得達一訂標準要求預扣稅款 尚無不合理處。 ^^^^^^^^ (這樣的用語不是不能說,但討論此問題會有矛盾) thel(會計稅務諮詢)大大所說的「拔鵝毛理論」固然無誤 但我認為yuyulucky(無風也無雨)想探討的是「利息(或機會成本、時間價值)」的問題 民眾逾期扣繳稅款,補繳時必須加徵利息 從這個觀點來看,國稅局確實是有在意利息這個問題..... 因國稅局之錯誤導致多課稅(陳長文條款), 於國稅局退還稅款時也要補利息給民眾 可見在多課稅時,國稅局也有顧慮到利息這個問題阿!! 特別在早期(20~30年前)利率十幾趴的時代,利息真的很有感!! 但在討論利息這個問題之前有一個問題要先釐清: 「甚麼時候」才算是「應該繳稅的時間點」.... 例如說規定5/31是繳稅時點,而你在2/2先繳了 5/31就應該要補利息給你! 但如果本來規定就是2/2繳稅,而你在2/2繳, 那也不過是剛好而已.....對吧! 所以如果法律規定「隔年五月結算申報」才是「繳稅的時間點」 那麼"預先"扣繳的稅款,就應該補利息~ 但法律的規定卻是「逾期扣繳稅款,於補繳時必須加徵利息....」 可以推論法律認定「扣繳時」已是「繳稅的時間點」 (所以逾期扣繳才要補利息.....) 那麼隔年五月結算申報似乎就沒有退利息的必要了..... 回歸到稅制理論來思考..... 「賺到錢時即應繳稅」 (PAY AS YOU EARN、就源扣繳) 有其合理性, (現在二代健保也是有所得時就扣費) 平常發生大多數的所得,例如薪資、租金、執行業務所得等等幾乎都要扣繳 (好像只有其他所得不用扣繳???) 甚至中獎所得、檢舉獎金都要扣繳...... 而且分離課稅,不併入綜所稅計算, 更可以見得「就源扣繳」就是真實繳稅的時點, 而不是"暫時繳稅"或"預先扣繳"的觀念。 而「綜所稅結算申報」是以曆年、家戶為單位 將各類所得(除了分離課稅的所得外)綜合一起計算, 還包含了很多扣除額、免稅額,最後決定適用的稅率級距, 這是希望在平時扣繳之後, 再做一次衡量家戶該年度的真實納稅能力,決定是否應該「補稅」或「退稅」。 這次反而不是「課稅」時點,而是「多退少補」的時候了。 我認為「營所稅暫繳」到底該不該退還利息,或許更有討論價值...... 很多賺錢的公司一繳就是幾億~ 其利息可是高得嚇人! 另外..... 兩稅合一制度下,營所稅進到ICA帳戶, 等到分配股利時換算成股東的可扣抵稅額 隔年五月結算申報可以抵稅 要扯的話,也有類似的問題可以討論...... yuyulucky大問我如何看待此事....... 我覺得那好比是.... 買東西的時候,基本上拿了東西的當下就應該付錢..... 正所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嘛~~~ 而你卻想要今天先買....然後明年再付錢, 這樣就可以把錢先拿去存定存一年,賺取利息。 然後你來問我我覺得如何? 嗯.........那我可能會跟你說:「那我乾脆也明年交貨好了!!」 : ※ 引述《yuyulucky (無風也無雨)》之銘言: : : 以102年領到的年終為例(基於薪資保密,金額有修正) : : 2/1我領到20萬,中間被扣除所得稅1萬 : : 沒有意外的話,這筆稅金將於103年5月報稅時抵扣 : : 那中間相隔大概1年4個月的時間價值是平白貢獻給國稅局嗎? : : 如果這筆錢已目前一年定存利率1.37%來看 : : 10000*0.0137*16/12=183,相當於損失183元 : : 當然以機會成本來算是遠遠不止這金額。 : :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此事? : : 題外話,年終最傷的是補充保費多課1千多,真的很有"感"。 恭喜恭喜!! 才一月領年終就開始要扣補充保費1000多!!!! 以補充保費1,000為例, 超出投保金額四倍的部分才開始扣補充保費 投保金額 = X 所領獎金 = Y 1,000 = (Y - 4X) * 2% Y = 50,000 + 4X 以最低18,780計算應該差不多領了12.5萬~ @@ 阿.....這只是假設的數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4.19

02/03 01:11, , 1F
同感 推一個!!
02/03 01:11, 1F
※ 編輯: IAMOHA 來自: 114.36.14.19 (02/03 02:12)

02/03 12:22, , 2F
預扣稅額和暫繳都是為了平衡國家收入的現金流量
02/03 12:22, 2F

02/04 00:13, , 3F
感謝您的回覆,內容非常有條理,讓我又學到一課了。
02/04 00:13, 3F

02/04 10:59, , 4F
專業推
02/04 10:59, 4F

02/04 11:02, , 5F
回文者為 會計師+律師
02/04 11:02, 5F

02/04 16:19, , 6F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財產交易所得不扣
02/04 16:19, 6F

02/04 17:32, , 7F
好文不M嗎?
02/04 17:32, 7F

02/05 12:52, , 8F
稅制很多情況都有討論空間 但也要考量成本效益
02/05 12:52, 8F

02/05 12:55, , 9F
很多時候理論上較好的作法 稅務稽徵實務上未必可行
02/05 12:55, 9F

02/05 12:59, , 10F
另補充保費的問題 我覺得制定上蠻容易逃漏的 有點可惜
02/05 12:59, 10F
文章代碼(AID): #1H3Juj0b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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