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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志玲姐姐別哭 林若亞薪資列舉扣除釋憲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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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林若亞的例子 是卡在 50薪資與 9A 9B 執行業務所得認知問題吧.... 問題是國稅局解釋林若亞的錢是薪資,不是執行業務所得. 林志玲也是同樣問題. 如果林若亞所賺的錢被視為執行業務所得,這個大法官的釋憲才有用吧. 只要是有公司幫你排課,接通告,都是薪資...這個我們講師在10年前就和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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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玲姐姐別哭 林若亞薪資列舉扣除釋憲成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08/1051766/%E5%BF%97%E7%8E%B2%E5%A7%90%E5%A7%90%E5%88%A5%E5%93%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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