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雇用男朋友當員工
※ 引述《ALLRUSH (有葉幫復)》之銘言:
: 狀況是這樣的
: 我自己開了一間服飾店,雇用我男友當員工,而他是負責開店的
: 我們店裡營業時間是2~10點
: 可男友總是超過2點才會去開店
很簡單
只要你看他兩點趕不及
你自己就默默的去顧店
他兩點半三點要來了,你就跟他說不用來了
你顧就好
幾次之後如果情況還是沒改善
也別扣他薪水,一樣全薪發給他
自己辛苦點,撐早晚班一個月後你就跟他說你想找個員工來顧店
這樣就好了
下次記得別請熟人顧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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